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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风采第四届全国摄影大赛

0 2005-03-26 18:15:00   蜂鸟网   作者: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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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赛事项

(一)参赛对象: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及海外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不分年龄均可参赛.

(二)赛期安排
年度综合大赛:自2003年11月1日起,至2004年10月31日截稿。
季赛(分四个赛季,各季赛截稿期为本赛季最后一天):
第一赛季:2003年11月1日--2004年1月31日
第二赛季:2004年2月1日--2004年4月30日
第三赛季:2004年5月1日--2004年7月31日
第四赛季:2004年8月1日--2004年10月31日

(三)报名时间
大赛报名时间:2003年10月15日--2004年9月15日

(四)报名地点
横店集团新闻中心。(各地可由摄影家协会组织团体报名)

(五)手续办理
报名时参赛者需交本人2吋半身照2张(一张用于制作参赛证,一张存档),报名费100元,团体报名可由组织参赛单位代收,用于来横店办理参赛证,参赛者凭证可往横店集团各景区(包括横店域内影视城各景区门票270元、杭州超山门票40元、浦江神丽峡门票30元、磐安花溪门票30元、古民居博览城门票20元)免费参观拍摄。

(六)作品要求
(1)紧扣主题,反映横店集团企业(包括横店区域内企业及驻外企业)新貌,横店自然风光、民风民俗、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以及横店人的精神面貌,拍摄形式、风格不限。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为10吋照片,勿装裱。使用数码相机拍摄,要求使用达到500万像素数码相机并以最高精度拍摄,以便制作放大。
(3)参赛作品需注明标题、作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如使用数码相机,需注明"数码相机拍摄"字样。

(七)参赛作品送、邮地址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集团新闻中心
邮编:322118 联系电话:0579-6551270 传真:0579-6551203
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摄影大赛参赛作品"字样

(八)有关说明
(1)获作品大赛奖金奖者,除奖金外,加授奖杯一只;其余获奖者,除奖金外,颁发获奖证书。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2)赠送每位获奖者《获奖作品集》一本。
(3)领奖时需凭身份证、作品原底片(数码相机提供CD-R)领奖。
(4)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为遵守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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