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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脑心同治走基层”全国摄影大赛赛事规程
一、参赛对象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各界人士不分年龄均可参赛
二、赛期和评选方式
(一)整体比赛赛期: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2015年 6月31日止。
(二)详细月赛、总决赛,每个赛段的比赛时间如下:
(三)评选方式:获奖作品由评委团评审投票产生,其中评委团由组委会聘请的国内著名摄影师和比赛主办方人员组成。
三、获奖数量和奖品设置
(一)获奖数量:本次比赛共设立7个常规奖项和1个特别奖项。
7个常规奖项包括:
月赛-冠军奖、月赛-佳作奖、月赛-优秀奖;
1个特别奖项包括:
月赛-感动特别奖。
(二)奖品设置:
(三)本次比赛中,在同一个赛段内,每位参赛者只能获得一个奖项(不包括“感动特别奖”)。如该参赛者在同一个赛段内同时有多个作品获奖的,主办方将仅授予该参赛者该主题、该赛段可获得的最高奖项(不包括“感动特别奖”)。
* 本次赛事更多详情敬请参见网站内容。
作品上传点击下图:
* 如参赛者上传作品请以文件夹(或者压缩包)形式上传,文件夹(或者压缩包)请以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命名或,在上传作品时同时附带作品说明。
四、 获奖确认及奖品发放:
(一)获奖确认书:
本次比赛活动组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将主动与获奖作品的参赛者联络(联络方式以参赛用户注册时网站保留信息为准),向获奖用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获奖确认书》。获奖用户按大赛活动组时间要求将签署完毕的《获奖确认书》请以JPG形式发送至比赛活动组邮箱,接收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含当日。
(二)获奖者确认方式:
本次影赛各奖项获奖者需于指定日期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无法按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照片是合成的或疑似合成的,均视为无效奖项,主办方有权取消该用户获奖资格。
* 如参赛者不确定所持证件是否符合活动规则要求,建议参赛前与比赛活动组进行确认。
(三)奖品发放方式:
将在各赛段评比结束后及时进行发放。首先比赛活动组主动与获奖作品的参赛者联络,办理获奖作品领奖相关手续,比赛活动组在确认手续办理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的10个工作日内,邮寄出所获得的奖品,邮寄抵达时间视邮寄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 领奖相关手续,请根据本规则“三、获奖确认及奖品发放”条款中“(一)和(二)的要求提交。
五、参赛作品说明
(一)本次比赛投稿作品不限制参赛作品数量,支持单幅照片和专题组图参赛方式。数码原始文件JPG格式的不得低于8M,组照每组4~6张。否则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二)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 判断作品是否合成:主办方会将作品全部提交由主办方选择的专家评审进行审查。提供合成作品的参赛者将丧失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以下称“参赛者资格”)。
(三)如参赛作品与任何作品出现雷同,比赛主办方有权就雷同的参赛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或疑似雷同作品的参赛资格。
(四)如参赛作品被质疑为侵权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侵犯肖像权、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之内容)的,主办方有权核查。核查过程中,主办方有权暂时删除参赛者网络投稿作品。确系侵权作品或主办方有合理怀疑的,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甚至取消参赛者资格。
(五)网络投稿作品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本次比赛的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本规则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网站的参赛作品展示页。与本次比赛无关或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主办方(或网站)将通知参赛者该作品将不予通过,参赛者需重新提交作品。
(六)为了确保获奖作品的原创性,获奖作品的参赛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前(含当日)将已获奖作品EXIF格式原始数码照片以E-MAIL的形式发至比赛活动组(比赛活动组电子邮箱请见本规则之“八、其他”),
(七) 同一作品在每个赛段只能参加同一主题的一项赛事,否则将视为重复投递作品无效,大赛活动组会将重复上传的作品删除。作品被删除后,请参赛者按照本规则另行投稿。同一参赛作品在参加的赛段评审结果未公布时,不得再将此作品投递参加本大赛其他赛段或其他组别的比赛,只有经评审后的未获奖作品才可再投稿参加比赛。在作品评审前,活动组会通过核查将不符合活动规则的作品删除,由于删除而多出的评审名额会依据该赛段的排名进行替补。同时比赛活动组将主动与被删除作品的参赛者联系,告知此结果。
(八)在作品评审前,活动组会通过核查将不符合活动规则的作品删除,由于删除而多出的评审名额会依据该赛段的排名进行替补。同时比赛活动组将主动与被删除作品的参赛者联系,告知此结果。
六、有关肖像权及著作权
(一)参赛者须拥有所投稿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二)任何人发现本次比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届摄影比赛活动组联系。同时,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三)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七、其他
本次比赛活动主办方为脑心同治专业委员会;组委会:“脑心同治走基层”全国摄影大赛组委会;网络支持:新华网
本规则未尽之事宜由主办方依诚信原则进行补充。
本次比赛活动组的联系方式:029-88318318-1918
电子邮箱:
* 如比赛活动组联系方式变更,主办方将以电话、网络等形式通知,届时请以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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