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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届城市文化广场摄影(网络)大赛隆重开赛

0 2005-04-11 17:52:00   蜂鸟网   作者: [原创]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们党关于“三个代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国家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城市广场企业文化宣传展示”活动的要求,中国群众文化学会特举办全国首届城市文化广场摄影(网络)大赛。

广场是城市的客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广场以其文化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等特征成为都市的心灵,和谐的象征。此次活动以反映全国城市广场精神风貌,反映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城市的和谐为主题的摄影大赛,属全国首次,对推动、构建和谐社会有着极大的政治意义与现实意义。

活动作品征集将通过两条主线在全国展开,一是通过全国各省、市文化厅、文化局、群众文化艺术馆开展作品征集;二是通过搜狐门户网站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开展作品征集。活动评选分两个阶段在全国展开,所有征集作品将在第一阶段陆续上传至搜狐门户网站与官方网站让网民欣赏与评论。通过网民与专家评选后选出候选作品112幅在第二阶段通过搜狐门户网站决出金、银、铜奖和优秀、纪念奖。活动时间为2005年4月至2005年8月,大赛结束后将举办获奖作品北京西单文化广场展览或全国部分城市广场的巡回图片展览活动。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各省市群众文化艺术馆、单位和广大摄影爱好者。

■二、比赛主题与作品分类:
大赛主题:城市的客厅、都市的心灵、和谐的音符
作品共分二个类别:
A广场风光类:表现全国各城市广场建筑风格、广场雕塑、广场历史、人文遗迹,从不同角度展现个性鲜明的文化广场景观的作品。 
B广场抓拍类:表现人们在城市广场上的休闲娱乐活动,描绘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画面和时尚、趣味画面的作品。

■三、征稿日期:
2005年4月5—6月5日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使用任何牌号的传统和数码相机及胶片。
2、参赛作品一律采用网上提交方式、JPG格式,长边500象素,分辨率72DPI,文件规格在300K以内。不接受照片投稿,作品通过网络上传到组委会网站。
注:作品源文件要保证可以精放到12英寸,大赛结束后将组织对获奖作品进行广场展览活动,届时要求获奖作者提供源文件或底片。
3、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数量限5幅或5组(含)之内。每一组照不低于4张不超过6张。
4、作品要标明作者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以便发放奖品)、拍摄地点、广场名称以及简短文字说明(历史背景、特色介绍,限一百字以内)。群艺馆征集作品可集体上传并提供联系人详细通讯方式。
5、参赛者可根据个人意愿参加一类或全部比赛,注明参赛类别。
6、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入选作品一律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入选摄影作品进行复制、刻录光盘,在有关报刊、杂志发表、出版宣传画册、举办展览和非盈利性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7、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8、参赛作品要求是在2004年以后创作的作品,谢绝在其它影赛中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9、凡在本次摄影活动中入选、获奖的作品,主办方统一放大制作(欢迎提供光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提供底片、光盘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奖项设置:
1、金奖2名,广场风光、广场抓拍类各1名,奖金各10000元(或等值物品),奖杯一座,获奖证书一册;
2、银奖4名,广场风光、广场抓拍类各2名,奖金各3000元(或等值物品),奖杯一座,获奖证书一册;
3、铜奖6名,广场风光、广场抓拍类各3名,奖金各1000元(或等值物品),奖杯一座,获奖证书一册;
4、优秀奖30名,广场风光、广场抓拍类各10名,奖金各300元(或等值物品),获奖证书一册;
5、入选作品80名,广场风光、广场抓拍类各40名,获奖证书一册;
6、优秀活动组织奖20名,其中优秀文化厅组织奖6名,优秀基层活动组织奖14名。由群众文化学会颁发奖牌一个,证书一册。
以上奖项或为等值奖品。所有奖励均不含税,个人收入调节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并提供完税证明。

■六、评选方式:
评选分两个阶段在全国展开,所有征集作品将在第一阶段陆续上传至搜狐门户网站与官方网站让网民欣赏与评论。通过网民与专家评选后选出候选作品112幅在第二阶段通过搜狐门户网站决出金、银、铜奖和优秀、纪念奖。(第二阶段评选完全根据网民投票产生)优秀组织奖根据提供的作品数量与获奖作品数量综合产生。

■七、投稿地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活动办公室电话:010-65950031
传真电话:010-65953370
联系人:苗先生
活动组委会网站:www.cs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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