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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在咸宁”摄影大赛面向全国征稿

0 2009-07-23 17:10:36   蜂鸟网   作者:电门 [原创]

    为了丰富首届咸宁温泉国际文化旅游节内容,并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展现咸宁独具魅力的自然风光和丰富多彩的民风民情,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扩大咸宁知名度和美誉度,由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共湖北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主办,人民摄影报社、湖北新闻摄影学会、咸宁市委宣传部、咸宁市旅游局、咸宁市摄影家协会联合承办的“美在咸宁”摄影大赛现向全国征稿。

    咸宁位于湖北省南大门的战略要地,东邻九江,西望荆楚,南接潇湘,北靠武汉,位居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个“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的中心地带,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境内气候宜人,自然风光绮丽多姿, 旅游资源极为丰富。素有华中生态旅游休闲度假之都之称。近年来,咸宁围绕泉、桂、竹、茶、桥、洞等特色资源,重点开发温泉养生之旅、三国文化之旅、桂竹品赏之旅、山水游览之旅、溶洞探奇之旅、民居寻古之旅。

一、比赛时间

    2009年6月至2009年9月15日

二、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08年以来(含2008年)在湖北咸宁市范围内(含所辖各县、市、区)拍摄,反映咸宁的温泉、人文、风光、风情、名胜古迹和旅游节庆等内容的照片均可。
  2、参赛作品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胶片、数码均可,参加者请将参赛作品刻成光盘,作品像素不少于3M,请同时附简要文字。若获奖或被选中展览,届时组委会将调取原始数据进行制作。谢绝电脑合成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及裁剪等适当调整。
  3、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所有来稿一律不退,寄送信件封面请注明“美在咸宁摄影大赛字样”。
  4、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投稿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委宣传部外宣办,邮编:437100,联系人,王芳  祝军,联系电话:0715-8126016,收稿信箱:xnxwb907@163.com

   (二)有关要求

    1、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著作权。如出现剽窃等侵权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用于以公益宣传和本地区形象宣传、推广及其它非盈利活动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另付稿酬(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3、若参赛作品内容涉及艺术、电影、文字、图案或肖像等,参赛者必须在提交作品前,即已获得合法使用权或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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