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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与美女”2008全国摄影大赛启动

0 2008-08-21 10:05:39   蜂鸟网   作者:Mr.T [原创]

一、比赛主题

    以“奥运与美女”为主题。作品必须含有奥运元素、和女性有关,内容积极健康。

二、参赛规则

    (一)作品征集时间:2008年8月8日至2008年9月30日。

    (二)评选标准:

    1、内容真实,切合主题;

    2、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3、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三)、版权约定

    1、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所反映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2、大赛组委会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使用过程中需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3、在参赛规则和申请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四)、具体要求

    1、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风格、题裁不限,拍摄时间、地点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拍摄也可)。

    2、参赛作品必须主题鲜明,有不超过15个汉字的标题,200字以内的照片描述信息,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器材;参赛者注册时,需注明真实姓名、电子邮件及其他联系方式。

    3、投稿作品须为数码格式的JPEG文件(胶片作品请转换为电子格式),长边不小于700像素。单幅图片规格原则上不大于200K,每组作品提交的数量最多不超过8张。恕不接受纸制作品。

    4、作品仅允许简单裁剪和大小压缩,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禁止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5、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一旦获奖,需向组委会提供原始文件。

    6、投稿方式:参赛者可在星辰在线摄影频道平台上(http://pic.csonline.com.cn)上传图片,也可以在9月29日前邮寄电子作品光盘至组委会。

    7、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遵守参赛规则。不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8、获奖作品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三、奖项与奖酬:

    (一)奖项:

    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20名、最佳人气奖100名;入选奖200名。

    最佳人气奖,将由网友投票决定,得票数最高的前100名将获得该奖。同一作品,可以同时获得其他奖项和人气奖

    (二)奖酬:

    特等奖:获奖证书,10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获奖证书,2008元人民币;

    二等奖:获奖证书,776元人民币;

    三等奖:获奖证书,200元人民币;

    最佳人气奖:获奖证书,100元人民币

    入选奖:获奖证书

    (三)获奖通知方式评选委员会的最后裁定将于2008年10月15日在星辰在线网上发布,并通过参赛者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件获得通知。三等奖以上参赛者,我们将单独电话通知。

五、评委会:

    组委会将聘请多位著名新闻学家、摄影专家、资深图片编辑等组成权威性评选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606室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410016。参赛网址:(星辰影像)http://pic.csonline.com.cn请在上传图片时选择“奥运与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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